2021年09月09日 17:02 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未成年人可輕易繞過防沉迷系統(tǒng)“無限制”玩網游
租賣游戲賬號背后的灰色產業(yè)鏈
“媽媽,我的錢被人騙光了!”8月4日,汪女士接到兒子小奇的電話。
原來,小奇迷戀網游,專門在一個手游交易平臺購買了能繞過防沉迷系統(tǒng)的游戲賬號,結果被騙。
記者調查發(fā)現,網絡上可以通過租號、買號等途徑繞過監(jiān)管無限制玩網游,游戲賬號租賣已形成灰色產業(yè)鏈。
“一些未成年人被這些繞過‘防沉迷’的賬號所吸引,不惜用金錢來購買成年人的賬號或高分值的賬號,這種現象值得警惕。”江蘇昆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王超說,在對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越發(fā)嚴格的前提下,免限制需求卻大量存在,而不少游戲交易平臺,以租號、買號賣號作為主打產品,點開任何一款游戲,都可以買賬號、換綁、秒綁,私聊信息在平臺也可以查到。
購買游戲賬號被騙
8月初,來自昆山的初二學生小奇隨同學外出參加夏令營,爸爸媽媽讓他帶上智能手機,還教會他如何使用微信轉賬,并轉1000元給他備用。
汪女士介紹,夏令營結束后,他們沒有及時收回手機。在夏令營時,小奇看到其他同學都玩一款熱門游戲,自己卻沒有賬號,于是在網上搜索了如何獲得賬號的方法。
小奇找到了一個叫“交易貓”的手游交易平臺,看到購買賬號需要用QQ號與賣家聯系。隨后,小奇加了賣家的QQ號,又互加了微信。賣家要求小奇先付200元定金,繼而拿出各類裝備供小奇選擇,并以可提供避免“防沉迷”的賬號抬高價格,但小奇把微信中所有的錢轉賬給賣家后,小奇卻被賣家拉黑了。
汪女士和小奇向平臺投訴并報警,卻已找不到賣家。
汪女士說,小奇是從去年疫情期間在家上網課時開始迷戀網游的。他們雖然給孩子的電腦裝了網絡保護軟件,但并沒什么效果。“游戲公司只負責對個別游戲時間進行限制,孩子可以在不同的熱門游戲之間切換玩耍,游戲時間設限形同虛設!
無奈之下,汪女士只能不讓孩子使用手機,但是他有時還是會拿爺爺奶奶的手機玩游戲,有時也確實因學習、外出等需要,還要使用手機。
游戲賬號交易亂象叢生
除了買家被騙,賣家被騙也頻頻發(fā)生。2019年2月,魏強(化名)在“交易貓”平臺上看到有人出售游戲賬號后,通過虛構信息注冊賬號,以客服或購買人的身份與出售人聯系,并以嘗試登錄游戲賬號為由,騙取出售人的游戲賬號、密碼及驗證碼后將游戲賬號成功換綁,之后將游戲賬號低價售賣,從中獲利。
昆山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說,上述案例說明,無論是買家還是賣家,目前都可以在游戲交易平臺上使用虛構信息,交易平臺并沒有對其真實身份進行認證。
像小奇那樣因游戲賬號交易被騙的情況也并非個案,在案件信息公開網上,相關案件有850件,而通過“交易貓”等游戲交易平臺發(fā)生的詐騙類刑事案件也超過上百件。
9月3日,記者登錄“交易貓”游戲交易平臺App,該App明顯地寫有賬號、租號等字樣。記者點開相關鏈接后發(fā)現,各大游戲賬號應有盡有,一款“V10至尊號”竟售價1.25萬元。
在租號專區(qū),記者隨意點擊一個購買鏈接,該鏈接顯示租用游戲賬號價格為每小時3.8元,還有租用10小時的套餐。這個平臺還提供周租服務,價格為399元。
在支付環(huán)節(jié),平臺提醒:根據國家法律規(guī)定,已成年的實名用戶才能交易游戲虛擬用品。記者隨即被要求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最后,在未進行人臉識別的情況下,該平臺就顯示支付成功。而未成年人可以使用家長的信息進行交易,平臺無法進一步監(jiān)管。
記者使用購買的賬號登錄了游戲,發(fā)現該號碼可以正常登錄,而不必擔心防沉迷系統(tǒng)的監(jiān)管。該賬號段位為“最強王者兩顆星”,且賬號內有大量“皮膚”,可供玩家使用。
在某電商平臺上,記者檢索某款熱門游戲“買號”,賬號價格從2000元到1萬元不等,甚至有一個賬號價格炒到22950元。據該店鋪客服介紹,該賬號內含多款“典藏皮膚”。
當記者表示“沒有身份證而無法實名認證”后,多家店鋪客服表示,購買之后仍然可以使用,并無限制。一家店鋪的客服表示,在架游戲賬號都是成年人實名認證,購買后可改成買家信息,“也可以不改,正常玩”。
當疑慮游戲賬號會通過實名認證被找回時,客服表示本店賬號絕對保證安全,不會找回、找回包賠,不玩也可以賣回來。另一家客服強調金牌賣家有50萬元保證金,“不放心購買賬號,可與老板簽署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合同”。
如何避免出現監(jiān)管盲區(qū)
國內某游戲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希望公眾能關注電商租號。對于游戲公司來說,只能依靠訴訟來解決,而家長一般都直接找游戲公司,“不會覺得是租號平臺的問題”。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專設“網絡保護”一章,明確規(guī)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此外,提出國家建立統(tǒng)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tǒng)。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并登錄網絡游戲。
然而,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已不只是“防沉迷”。今年6月《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發(fā)布,在網絡保護方面,重點提出推動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行業(yè)規(guī)范和行為準則,建立統(tǒng)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tǒng)。
這意味著,不同游戲廠商旗下不同產品的游戲時間并不累積計入游戲時限的局面將被打破。近日,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的時間。
針對二手游戲賬號交易泛濫現象,王超認為,游戲賬號經過電子身份認證,既然與真實身份相捆綁,就不該進行交易,更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賬號,互聯網平臺應當承擔起網絡交易的監(jiān)管責任。服務企業(yè)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注冊,在進行網絡支付時,也要嚴格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信息。
針對未成年人購買游戲賬號,王超表示,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放任含有身份信息的賬號交易,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相關監(jiān)管部門應當重視,避免出現監(jiān)管盲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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