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30日 20:18 新華社
新華社記者吳文詡、謝昊
一個彈弓配上精準的紅外線瞄準儀,保證“百發(fā)百中”;一張聲卡匯集數(shù)十種雌鳥聲,2000米外能遙控指揮;精心設下的捕獵夾,等著野生動物來“斷腿”……嚴寒過后,萬物復蘇的春天悄然來到。然而,對于野生動物們來說,等待它們的除了和風細雨,還有一些人精心設下的“天羅地網(wǎng)”。
“抗疫期間,這個春天又成‘捕獵’天”
作為一名有著8年經(jīng)驗的野生動物保護者,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法官楊杰最近特別生氣。上周在北京郊區(qū)“轉山”過程中,他又發(fā)現(xiàn)了幾個新放的捕獵夾。
“抗疫期間,這個春天又成‘捕獵’天。”楊杰表示,更讓人心寒的是,朋友前幾天發(fā)來的一組圖片中,幾只被打死的國家二級保護鳥類正躺在電商銷售的紅外線彈弓旁。“有人甚至在水庫邊拉起長達一公里的電網(wǎng),當時我和朋友去看鳥,不小心被電網(wǎng)絆倒。幸虧沒通電源,不然后果不堪設想!”楊杰說。
森林公安刑警張雨(化名)告訴記者,獵殺仍未銷聲匿跡。“近期巡邏時還能發(fā)現(xiàn)一些苗頭,有下獵夾的,有下粘網(wǎng)的,有彈弓打鳥的。前兩天我們剛刑拘一個夾野豬的人,通過夾子和套子逮野豬。”張雨說,在一些“重點村”,總有那么兩三個人,常年在村附近盜獵,除非有人提供明確舉報,才可能人贓俱獲,否則根本抓不著。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其中,明確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
但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在全國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形勢下,違法獵殺野生動物的現(xiàn)象仍屢見不鮮。例如,3月4日,北京市門頭溝區(qū)森林公安民警發(fā)現(xiàn)在雁翅鎮(zhèn)山上有人設下近百個獵套,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斑羚;3月6日,黑龍江省林區(qū)公安局方正分局得到線索,轄區(qū)星火林場居民王某非法獵捕黑熊,隨后民警在其家中查獲熊膽、紫貂皮及狩獵用的“鋼絲套”十余個……
“教學”視頻、獵殺“神器”活躍網(wǎng)絡
記者調(diào)查了解到,當前野生動物抓捕工具類商品和“教學”視頻充斥網(wǎng)絡,各種“神器”購買者眾多,且工具制作精良、傷害效果精準。更有一些不法分子,竟然違法自制槍支進行捕獵。
記者在國內(nèi)兩家知名電商平臺上搜索“紅外線彈弓”,系統(tǒng)顯示共有超過600件商品,價格從幾元到上千元不等。其中,一款標價19.9元的紅外線彈弓為當前最高銷量,目前已有2600多人成功收貨;另一款標價為1646元的紅外線彈弓,商家宣稱“采用進口激光頭,綠光白天能見度在70米以上,夜晚紅光能見度在70米以上”,額外配送200顆鋼珠和400顆泥丸。此外,還有商家銷售搜集數(shù)十種雌鳥聲音的聲卡,宣稱在2000米外都能遙控指揮;有商家在銷售鋼絲套、捕獵夾等……為了規(guī)避法律風險,對于買家用于非法捕獵野生動物行為,商家均聲稱概不負責。
除了售賣抓捕工具,記者搜索發(fā)現(xiàn),當前各種自制抓捕視頻的“教材”也充斥網(wǎng)絡視頻平臺。從選材、制作到抓捕,全程視頻記錄,捕獲的獵物包含鳥類、野兔、野豬等野生動物。此外,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數(shù)據(jù)顯示,近年來,屢屢有“資深愛好者”自制槍支,進行違法獵捕,雖從重從嚴判罰,仍然有人鋌而走險。
“捕殺目的各不一樣,有的是嘗鮮,有的是玩樂,最可恨的是去販賣賺錢、牟取暴利。”市民馮先生說,為了博取顧客的信任,一個自然風景區(qū)附近的餐館老板曾帶著他到后廚看待宰的野生動物,“他指著被捕獵夾夾斷前腿的動物說,人工飼養(yǎng)的不費這個勁,價錢低很多。”
加快制定相關法律 革除獵殺野生動物陋習
張雨認為,在許多老百姓眼中,野生動物和他們自家飼養(yǎng)的家畜沒有區(qū)別,這種觀點不改變,獵殺野生動物行為很難根除。更有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識,除了捕殺保護性野生動物外,還私自圈養(yǎng)野生保護動物,用于食用或販賣,這都需要從觀念上加以糾正和改變。
“在完善立法的同時,還應當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增強民眾的生態(tài)保護和公共衛(wèi)生安全意識。”楊杰說,在他老家,有一對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雕鸮,沒有天敵卻常年無法繁殖成功,這是因為有村民每年把雕鸮蛋撿回家吃掉。了解情況后,楊杰耐心向村民講解動物保護理念,最終得到村民的認可。
目前,四川、廣東、福建等多地正制定出臺細則,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獵捕、交易、濫食等行為。河北省林業(yè)和草原局下發(fā)通知,將重點打擊利用網(wǎng)捕、投毒、射殺等方式非法獵捕候鳥等野生動物的行為。北京擬立法建立全域常年禁獵制度,禁止在市域內(nèi)獵捕、殺害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以及在野外環(huán)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專家建議,在立法層面,還應升格現(xiàn)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刑法等法律中的處罰力度。對野生動物殺傷性極強的彈弓、電網(wǎng)、氣槍等器械,應明確禁止其在線上線下銷售,從源頭切斷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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