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5日 17:11
根據方案安排,第三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chuàng)建活動的評選流程分為三階段。2023年5月至9月為自愿申報和省級推薦階段,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為填報材料階段,2024年3月至8月為評估測評和回訪抽查階段。最終中央依法治國辦將根據評估測評結果,確定若干綜合示范地區(qū)和單項示范項目,按程序經公示、報批后予以命名。創(chuàng)建活動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嚴格、規(guī)范、權威,堅持突出創(chuàng)建質量,防止弄虛作假、形式主義,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努力評選出經得起實踐檢驗、獲得各方面廣泛認可的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典型,不斷帶動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整體提升。
據悉,自2019年起,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chuàng)建活動已開展了兩批。第一批評選出40個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縣、區(qū))和24個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第二批評選出50個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縣、區(qū))和59個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創(chuàng)建活動的開展,為法治政府建設創(chuàng)優(yōu)爭先營造了形成了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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